关于开展首届杰出校友遴选工作的通知
各学院、各校友分会,广大海内外校友:
为了表彰校友业绩,传承优秀传统,增强校友凝聚力,扩大社会影响力,提高社会各界关心、支持学校办学的热情,鼓励校友为国家经济社会发展、为母校建设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的同时,发挥榜样标杆作用,激励在校学生见贤思齐。参照其他高校普遍做法,结合学校实际制定了《华东交通大学杰出校友遴选办法》,并于2017年第四届全国校友工作年会讨论通过。现开展首届杰出校友遴选工作,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范围标准
《华东交通大学校友会章程》(2015修订)规定的校友定义范畴内的海内外校友,凡热爱祖国、热爱社会主义,遵纪守法、诚实守信,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,经推(自)荐、审核、认证、公示后授予“杰出校友”称号:
1.中国两院院士、其他国家科学院院士或其他相同影响的学术称号获得者;
2.国家自然科学奖、国家技术发明奖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或其他相当奖励获得者;
3.国“五一”劳动奖章、劳动模范、“中国十大杰出青年”、青年“五四”奖章、“三八”红旗手等国家级奖励、表彰或其他相当奖励、表彰获得者;
4.在道德层面上对社会有重大积极影响,如“感动中国十大人物”、“全国道德模范”、英雄模范奖章、功勋奖章等国家级奖励、表彰或其他相当奖励、表彰获得者;
5.在区域、专业或行业内作出了重要贡献,得到广泛的社会认可,或获得各类国家级、省部级奖项及荣誉,或产生重大影响及示范作用者;
6.在平凡岗位或公益事业中表现突出,有特别感人事迹、起道德模范作用,或事迹在省级及以上媒体上宣传报道过并产生较大社会影响的校友;
7.甘于奉献、表现卓越,对华东交通大学的建设发展起到重大推动作用或作出突出贡献,充分体现华东交通大学精神且有重大社会影响力的校友;
8.热心校友工作,积极资助和支持校友活动,长期致力于学校校友组织建设工作并作出突出贡献的校友。
二、遴选名额
本次遴选不限制名额,以此为杰出校友名录基础。
三、遴选流程
1.推(自)荐。杰出校友候选人由各学院(部门)、校友会、校友所在单位(团体)或组织推荐,校友自荐产生。
2.审核。校友工作办公室、校友(总)会秘书处负责收集、汇总杰出校友候选人资料,并进行分类和审核。
3.认证。召开遴选委员会会议,对杰出校友候选人及其证明材料予以认证,符合条件的被遴选为杰出校友。
4.公示。校友工作办公室、校友(总)会秘书处对遴选委员会审核推选出的杰出校友予以公示,经公示无异议后,正式发文并向校内外公布。
四、推(自)荐截止时间
本次推(自)荐截止时间:2018年01月31日。
五、联系人
王倩:0791-87046727 13576119588
附件:《华东交通大学杰出校友遴选办法》
《华东交通大学杰出校友候选人推(自)荐表》
华东交通大学校友(总)会
华东交通大学校友工作办公室
二〇一八年一月八日
主题词:杰出校友 遴选工作 通知
华东交通大学校友(总)会秘书处 2018年01月08日印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