教育发展基金会党支部(联合党支部)召开关于学习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》的组织生活会

2018-09-13

9月13日,教育发展基金会党支部(联合党支部)组织学习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》,会议由陈士峰主持,全体党员参加了此次会议。

会议指出,中央印发了新修订的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》,并决定从今年10月1日起施行。此次修订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写入指导思想,修订后的条例政治性更强,内容更科学,其特点可以用“一二三四五六七八”来概括:即 “一个思想”即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, “两个坚决维护”即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、全党的核心地位,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, “三个重点”即将不收敛、不收手,问题线索反映集中、群众反映强烈,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交织的腐败案件作为重点审查内容写入《条例》, “四个意识”“四种形态”即即增写“党组织和党员必须牢固树立政治意识、大局意识、核心意识、看齐意识”和运用监督执纪“四种形态”的内容,“五处纪法衔接”即对党纪与国法的衔接在第27至30条、第33条中作出详细规定,如增加规定党组织在纪律审查中发现党员严重违纪涉嫌犯罪的,原则上先作出党纪处分决定,并按照规定给予政务处分后,再移送有关国家机关依法处理等,“六个从严”即对组织、利用宗教活动反党,破坏民族团结,搞有组织的拉票贿选或者用公款拉票贿选,扶贫领域侵害群众利益,民生保障显失公平,组织利用宗族势力对抗中央方针政策、破坏基层组织建设,贯彻新发展理念失职等六种违纪行为从重或加重处分, “七个有之”,“八种典型违纪行为” 即对干扰巡视巡察工作,党员信仰宗教,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钱款、住房、车辆等,民间借贷获取大额回报,利用宗族、黑恶势力欺压群众,形式主义、官僚主义突出表现,不重视家风、对家属失管失教等八种新型违纪行为作出处分规定。

会议要求,党员同志要不断提高政治站位,以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对党员干部的一系列要求规范自己的行为,坚决做到“两个维护”,牢固树立“四个意识”,坚定“四个自信”,认真学习和梳理《条例》的内容,千万不能触碰“高压线”。要突出抓好政治纪律、作风建设、廉洁自律,对照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做好履职纪实,提升工作效能。